《森林防火知识》教案
作为一无名无私奉献的教育工作者,常常要写一份优秀的教案,教案是实施教学的主要依据,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案应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森林防火知识》教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森林防火知识》教案1活动目标:
1、通过对火灾事件的了解,知道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明确防火自救的重要性。
2、认识各种灭火设备,掌握一些消防安全常识及灭火、防火自救的方法。学会本领,化险为夷。提高学生的自救意识,培养应变能力。
3、学习利用各种方法查阅、收集、处理信息资料,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能力、获取新知识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培养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及认真负责的科学态度。
活动过程:
(一)图片展示,引入新课。
1、展示各种火灾现场图片,师:看了这些图片,你想说什么?你在哪里还看到过这样惨不人睹的场面?有什么感受?(指名后小组交流。)
2、展示另一图片,图中一个男孩子以矫健的身手,协助森林中的动物们从容逃离森林火场等情境。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提出值得探讨的问题,采用指名、小组合作或者同桌交流等方式反馈。如:
(1)为什么会发生森林火灾?
(2)图片中有几种动物?他们有哪些不同的神情?
(3)那个男孩是怎么样协助动物们逃生的?
3、小结:是呀!天有不测 ……此处隐藏2551个字……?
答:根椐《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以十元至五十元的罚款,或者警告。
森林可燃物的种类有几种?
答:按危险程序可将可燃物分为三种;
1、危险可燃物,指地表的干枯杂草、小枝、落叶、树枝、地衣和苔藓等细小可燃物。
2、燃烧缓慢可燃物,一般都是粗大的重型可燃物,如枯立木、腐殖质、泥炭、树根、大枝桠和倒木等。
3、难燃可燃物,指正在生长的草本植物、灌木、乔木。
不服从扑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或者延误扑火时机,影响扑火救灾的将要受何种处罚?
答:根椐《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处以50—100元的罚款或者警告。
过失引起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受到什么处罚?
答:根椐《森林防火条例》第三十二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更新造林,赔偿损失,可以并处50—100元的罚款。
案例一、竹园乡羊场村村民何XX带儿子到大羊场村小阁组一地名叫冻青树弯弯的路上铲土皮灰。何将铲好的土皮灰收集在一起后,便用打火机将土皮灰点燃,由于当天天气干燥,气温高而且风大,何将土皮灰点燃后没有及时用泥土将其盖住,导致该土皮灰引发森林火灾。经依法现场勘查查明:过火面积750亩,其中退耕还林有林地562亩,灌木林地188亩。经大方县公安局批准,何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鸡场乡兴林村村民曾XX在土中烧狼箕草(蕨类植物)时,不慎引起森林火灾。经依法现场勘查查明:过火面积226亩,其中有林地56亩,灌木林地170亩。曾被依法刑事拘留。
从以上两个案例中,可以使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增强“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是我们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必须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