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供货合同

时间:2023-02-18 10:05:57
建筑供货合同

建筑供货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供货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供货合同1

使用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项目部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的和背景条款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建设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_________工程所需的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2。1交货地址:_________

2。2供货起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3。1数量(m3);单价(元/m3);货款金额(万元);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3。2上述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如有)、税款。

第四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4。1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此处隐藏19983个字……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九条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供货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条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正式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与变更

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或附件,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正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通过提起诉讼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式二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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